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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万绿通专业办理惠州排污许可证 排水许可证一次过

发布时间: 2019-06-25 16:07 更新时间: 2019-06-25 16:07

申请材料应当包括:

一,排污许可证申请表,主要内容包括:排污单位基本信息,主要生产设施、主要产品及产能、主要原辅材料,废气、废水等产排污环节和污染防治设施,申请的排放口位置和数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按照排放口和生产设施或者车间申请的排放污染物种类、排放浓度和排放量,执行的排放标准;

二 ,自行监测方案;

三,由排污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承诺书;

四,排污单位有关排污口规范化的情况说明;

五,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文号,或者按照有关国家规定经地方人民依法处理、整顿规范并符合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排污许可证申请前信息公开情况说明表;

七,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经营管理单位还应当提供纳污范围、纳污排污单位名单、管网布置、终排放去向等材料;

八,本办法实施后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排污单位存在通过污染物排放等量或者减量替代削减获得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情况的,且出让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排污单位已经取得排污许可证的,应当提供出让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排污单位的排污许可证完成变更的相关材料;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主要生产设施、主要产品产能等登记事项中涉及商业秘密的,排污单位应当进行标注。

第二十七条 核发收到排污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后,对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审查,按照下列情形分别作出处理:

一,依照本办法不需要取得排污许可证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个工作日内告知排污单位不需要办理;

二,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个工作日内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排污单位向有核发权限的部门申请;

三,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个工作日内出具告知单,告知排污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可以当场更正的,应当允许排污单位当场更正;

惠州市万绿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于环境污染治理领域,集设计、生产、销售、安装为一体的环保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有着十多年的环境污染治理实践经验,本公司生产的环保设备及耗材广泛应用于化工、电镀、纺织、塑胶、造纸、喷涂、制药、印刷、电子等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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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惠州市万绿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水口街道办事处联和37区7号厂房

备注:产品可依客户不同

工作环境需求设计制作。产品不断改良,当外观与参数变更时尚,均以实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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